问: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应对?
第一: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是申请人依法向商标局提出的申请,商标局一旦受理,那被申请人必须答辩和提供使用证据,否则商标无效(当然还有复审的机会)
哪些算使用证据?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简单的说就是近三年的带商标样式的,符合商标注册类别的产品照片(门店照片),合同,发票及宣传材料。
2023年10月18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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